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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地理材料在初中地理教学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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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理新课程标准》明确要求:“乡土地理是必学内容”,但对乡土地理所涵盖的范围并未具体规定,仅提出通过对其学习,“帮助学生认识学校所在地区的生活环境”。我在教学过程中,通常采取城市以二类地级市为认识单位,县区以三类城市为认识单位。这有以下好处。
作者 郭卫红
出处 《甘肃教育》 2007年第04X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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