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94年起,国务院作出深化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心将住房市场划成两块:一块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经济适用房供应体系:一块是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1998年,国务院在《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要求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2005年,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提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制度。2006年的“国六条”更进一步提出了一系列量化指标,包括限套型、限地价和限房价。十多年来,这一系列举措,其直接目标是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供求结构失衡和价格过高的问题,其长期的战略目标是通过调控,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然而,房价在政府调控的同时不降反升,使政府的政策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其中原因主要有:
出处
《团结》
2007年第2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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