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分析了沈阳辉山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宏观环境、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孵化机制、企业进入与毕业机制和利益实现机制,认为我国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行机制以“政府主导,企业化运作”为宜。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要以建在农业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为宜。对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效益评价应考虑孵化器带来的间接效益。建议政府加大对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投入力度,允许孵化器直接对在孵企业注资,允许孵化器以股票期权、股票期股的方式获取收益,也可以以有形资产使用费折价入股,调动孵化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同时高等院校要普遍设立创业学学科,培养孵化器的管理人才。
出处
《农村经济》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100-103,共4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与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合作项目"沈阳辉山农业企业孵化器运行机制分析"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