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理论上理解责任政府,至少可以有三个层次,即个体意义上的理解、集体意义上的理解和制度意义上的理解。中国责任政府的实践中比较清晰的责任制有务虚和务实之分。审计风暴具有深远的治道变革的意义,但还存在缺失相关程序的问题,而危机管理使问责制正在逐步走向制度化。进一步推进责任政府建设,最重要的是要在制度上确立种种责任,主要包括:政治责任,行政责任,专业部门的责任,行政执法责任,人大代表、检查官和法官的责任,政府官员的法律责任,以及领导人要承担的道义上的责任等。
出处
《行政论坛》
2007年第2期5-10,共6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