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我国和欧美国家的汽车贸易政策纠纷中欧美国家提出的我国相关法规违反《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条规定的指控,从我国相关法规是否存在着提供补贴的条款和相关的补贴是否违反《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的规定两个方面来分析欧美国家上述指控的合法性问题。同时结合《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第1条、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对欧美国家的上述指控进行反驳,并用充分的法理分析和案例证明欧美国家的上述指控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45-54,共10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