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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彩电面临退出美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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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美国FCC(联邦通讯协会)宣布的美国国家标准,2007年3月美国全面推广数字电视,从而要求销售到美国的彩电必须是符合ATSC标准的数字电视。要符合ATSC标准要求,彩电制造商必须向其专利技术拥有者交纳一定数量的专利费。根据统计,ATSC标准的彩电专利费约为每台23美元。专家认为,如果按照每台23美元收取专利费,我国彩电出口美国将毫无利润可言。中国彩电将面临全部退出美国市场的境遇。专家建议,首先企业自身要加快自主创新步伐。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意味着没有市场发言权,产品做得再好,也很难摆脱为他人打工的命运。其次,专利问题,知识产权问题,不只是企业行为,必须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认识。
出处 《进出口经理人》 2007年第5期12-12,共1页 Imp-Exp Execu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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