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3月8日.海关总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4月8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全国首个跨境工业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可以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进出口税收政策+专用口岸”三重特殊政策,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为全国首例。这标志着依据国务院批复、中国惟一具有三重“特殊身份”的工业区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将对“跨境模式”的运作和粤澳交流合作产生深远的示范作用。
出处
《大经贸》
2007年第5期60-61,共2页
Foreign Business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