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激励是公务员绩效评估的核心功能。激励功能的发挥具有一定的理论前提,即承认公务员合理需要,特别是其经济收入和政治权力的需要。但是目前我国公务员绩效评估激励功能没有真正发挥,主要表现在评估中平均主义、本位主义倾向严重,评估的等级与实际的贡献不对应。所以必须创新公务员绩效评估制度:建立明确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多元的绩效评估主体结构;采用科学现代的绩效评估方法;注重对绩效评估过程的监督,充分发挥评估的激励功能。
出处
《福州党校学报》
2007年第2期31-33,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Fu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