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0年代以来,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大致已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年至1990年)是房改探索与试点阶段,在这一时期主要是针对传统住房制度的低租金制,提出并实施了以大幅度提租发补贴为基本环节的改革思路;第二阶段(1991年至1994年)为全面推进和配套改革阶段,这一时期成功地推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提出了部分产权理论,具体实施有“推行公积金、提租发补贴、配房买债券、买房给优惠”(上海实施方案)等.经过如上两个阶段的实践,基本形成了大力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氛围.1994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我国房改进入了第三阶段——深化改革和全面实施阶段.
出处
《中国房地产》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期27-30,共4页
China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