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1994年下达了43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把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明确地提出了改革的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1996年6月,在联合国第二次人类住区大会上,建设部副部长谭庆琏代表中国政府向全世界宣布:“到2000年,全国城镇每户居民有一处住宅,70%的家庭能住上一套使用功能基本齐全的住宅,人均居住面积达到9平方米(使用面积12平方米),到2010年。
出处
《中国房地产》
北大核心
1997年第2期70-73,共4页
China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