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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工项目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专项安全补充评价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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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前言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发生爆炸事故,由于对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而且没有事故状态下阻止含有大量苯、硝基苯等物料的下水进入松花江的设施和要求,致使事故现场地面水进入“清净下水”排水系统,流入松花江,造成松花江水体严重污染。
作者 于海鹰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07年第15期17-19,共3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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