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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远期收汇出口货物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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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规范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远期收汇的退(兔)税管理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远期收汇申报出口退(免)税实行备案证明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上海小企业》 2007年第2期31-31,共1页 Shanghai Small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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