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CDM概述
CDM(清洁发展机制)作为《京都议定书》中第十二条内容.目的在于协助未列入附件一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而中国是非附件一列入国。这就意味着我国不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理论上说是在中国成为附件一列入国之前).我国在CDM项目运作范围内.在减排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经证实的减排量(CERs)可以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转让或出售给附件一列入国以抵扣其减排义务量。中国境内的温室气体(GHG)减排成本远低于发达国家.这就使此项交易对双方都有可观的经济利益。显然,对发达国家而言,CDM提供了一种灵活的履约机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通过CDM项目可以获得部分资金援助和先进技术,使双方在经济和技术上形成一种双赢的局面。但是,CDM作为灵活的国际合作机制只有通过发展中国家做出更多的努力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出处
《可再生能源》
CAS
2007年第2期109-110,共2页
Renewable Energy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