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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企业将可同时获得“节字标志”和“能源之星”两个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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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3月,中标认证中心节能认证与美国环保署能源之星签署协调互认谅解备忘录,中美两国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将可通过一次申请即获得“节字标志”和“能源之星”两个认证标志,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崭新阶段。这也是美国环保署第一次与国外机构正式签署协调互认谅解备忘录。在其框架下,双方将选择技术成熟,有良好示范作用的节能产品,对其认证技术规范和项目实施过程的差异进行协调,以期实现双方认证结果的全面互认。此次合作有助于国内节能产品生产企业降低认证成本、增强国际竞争力、突破国际贸易技术壁垒。
出处 《节能》 2007年第4期44-44,共1页 Energy Con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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