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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公款撂倒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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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1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贪污罪判处北京市地震局原副局长杜甫来有期徒刑11年。与其他身居厅局级干部中动辄贪污百万、千万的贪官不同的是,他贪污的数额只有30万元,而且这些钱全部都是他从中国地震局“下派”到北京市地震局时带来的。一笔“小钱”撂倒一个厅局级高官,此案引发的是我们时“带钱下派”官员一个普遍性问题的关注。
出处 《求贤》 2007年第4期43-43,共1页 Talents See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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