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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今年起实行劳动合同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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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劳动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从2007年起推行用工备案制度。对不履行备案义务、备案内容不真实、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出处 《上海集体经济》 2007年第2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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