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会计差错和会计舞弊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表现形式。会计差错是指在会计核算时,确认、计量、纪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通常包括利用准则制度不允许的会计政策;账户分类以及计算错误;会计估计错误;在期末应计项目与递延项目未予调整;漏记已完成交易;提前确认未实现的收入或不确认已实现的收入;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划分错误等。会计舞弊则是指会计工作中,在计量、确认、纪录、报告等方面故意违反国家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而产生的错误,主要包括编制假报表、做假账、编造假会计凭证等。会计差错属于工作失误,是无意识、无目的的错误;而会计舞弊则是主观上的故意行为,是有意识的造假,带有明显的政治和经济目的,属于违法行为。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89-90,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