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国有商业银行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的几点思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995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是规范商业银行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同时也是一部金融大法,为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实现平稳转轨从法律上作出了保证。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以资产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作为经营原则,达到三性的有机统一,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正处于转轨时期,自我约束机制尚不完善,与国际标准差距尚远,表现在资本不足,资产质量差,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和同业间的无序竞争等方面的问题。就目前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因此,认真学习和贯彻《商业银行法》,有助于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弥补不足,加快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
作者 谢波 张琪珍
出处 《广西金融研究》 1997年第1期22-24,共3页 JOurnal of Guangxi Financial Research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