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18年来,我国组建了一大批公司。这些公司大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组织机构进行运作,逐步形成了权责分明,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机制。从上海市目前已有的104家上市公司来看,虽然有74家(占总数的71%)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但基本上具备了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特征,是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先行者和排头兵。这些上市公司与改制前的国有企业相比较。
出处
《上海经济研究》
1997年第1期15-17,24,共4页
Shanghai Journal of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