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陕西省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陕西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污水处理费改革,确保污水处理费改革方案顺利实施,加强污水处理费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征收的污水处理费要全额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对已经完成水价改革相关方案且污水处理费未达到以上标准的设区城市,可根据当地情况,在规定的时限内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物价局备案。还没有完成水价改革相关方案的设区城市,结合污水处理费的调整,与水价改革方案一并上报省物价局审批。县级水价改革和污水处理费的调整,由设区市物价部门按省里的统一要求审批实施。
出处 《给水排水》 CSCD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138-138,共1页 Water & Wastewater Engineering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