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论从史出”是历史研究的基本方法,也是中学历史教学要求遵循的基本原则,为此上海二期课改《上海市中学历史课程标准》中就明确要求在中学做到“论从史出,史由证来;证史一致,史论结合”,即通常所说的“十六字方针”。这十六字方针的核心就是要培养学生掌握历史学习和研究的逻辑体系,即“史料-史论-史观”。那么,在日常教学中如何贯彻这十六字方针?如何有效培养学生形成一个正确的思维逻辑呢?本期“聚集”或许能给你一些启示。
出处
《现代教学》
2007年第5期29-30,共2页
Modern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