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37年12月13日,日军进占南京城,在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师团长谷寿夫等法西斯分子的指挥下,对我手无寸铁的南京市民进行了长达6周惨绝人寰的大规模屠杀,史称“南京大屠杀”。1947年4月26日,曾经制造南京大屠杀的刽子手、原侵华日军第6师团长谷寿夫在南京“励志社”黄埔厅大礼堂接受了正义的审判。在真实确凿的证据面前,刽子手终于低下了他的头。那一刻,对于饱受战争重伤的中国人民来说,被喜悦的泪水浸满了双眸,惨遭杀害的同胞们的亡灵终于得以告慰。时光荏苒,走过了60年。当我们重温这段历史的时候,不禁要问:当年记录日军累累罪行的证据是如何保存下来的?又是怎样适时地出现在审判的法庭上?
出处
《党史纵横》
2007年第5期26-29,共4页
Over the Party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