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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旧准则的异同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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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借鉴了《改进田际会计准则》项目,规定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能以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价,不确认损益;另一方面对披露的具体内容做出了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的下列信息: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类别;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方式;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的损益。
作者 罗文斌
出处 《商业会计(上半月)》 2007年第5期17-18,共2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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