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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财政性存款应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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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额划缴财政性存款是国有商业银行代理人民银行办理的一项主要任务。近年来,转移财政性存款,占用中央银行基础货币的现象较为普遍,96年上半年,我行就查出转移财政性存款860.87万元,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中央银行的调控难度,推动消费扩张和通货膨胀。因此,加强对财政性存款的监督管理,确保中央银行对基础货币的调控,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当前财政性存款转移的形式主要有: 一、串用会计科目。有的商业银行为完成上级行存款考核指标,千方百计串用会计科目,将吸收的大量财政性资金转移到一般性存款科目中核算,改变存款性质,达到虚增存款的目的。 二、多头开户。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为逃避监督检查,多头开户,转移财政性存款。 三、超范围高息吸收财政性存款。某些金融、非金融机构以集资、入股、拆借等形式挤占财性存款。 财政性存款转移的原因: 一、高额的揽储任务,迫使金融、非金融机构“哄抢”财政性存款。一些行社上级主管部门 不切实际地下达存款任务,基层行社不得不将存款指标分解落实到个人,并与工资、奖金挂钩。基层干部职工为完成任务,违规将财政性存款转为储蓄存款。 二、存款人受利益驱动,将财政性存款变为生息资本。按有关制度规定,财政性存款中预算内资金不计利息,而一些行政、事业单?
作者 陶柳盛
出处 《广西金融研究》 1997年第3期39-40,共2页 JOurnal of Guangxi Financial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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