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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途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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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载体与处理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我市法院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这一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特别是通过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度不断提升。但是,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人民法院审判权力所涉及的领域正在不断扩大,社会上的各种消极因素和形形色色的诱惑,对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正确行使和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干扰与侵蚀,也就必然会日趋严重。这也是我们开展司法为民工作面临的主要难点。
出处 《宁波通讯》 2007年第4期56-5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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