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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下发文件5月起强制征缴艺术品拍卖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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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07年年5月1日起,个人拍卖字画古董等财产所取得的收入,需强制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出处 《收藏.拍卖》 2007年第5期8-9,共2页 Collection A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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