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翻开我国的现代史,你可以看到连中国早期的产业工人也是非常有权利观念的。而工会在维护工人的权利方面,也曾经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一切在上世纪50年代后期有了根本的改变。因为从那时起我国工商业中的私营成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同里消失了。社会的政治经济环境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于是我国社会中工会的性质和作用也就有了与它以前——当然也是与最初产生于18世纪中叶的英国、并流行于当今各国的工会性质及作用完全不同的变化。这个变化是什么呢?即它不再是工人自治性的一个组织,实质上已沦为政府的一个附庸。于是本质上也不再具有为工人争取权益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