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2003年农村税费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取消了近三千年的皇粮国税之后,2006年启动的农村综合改革再掀中国农村改革的高潮。按照中央部署,“十一五”时期,我国农村综合改革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欢欣鼓舞之余值得我们思考的是,这一轮农村综合改革能够完成中国农村改革的最终使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