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当年财政尚未支付并按有关财政财务制度规定,应留归预算单位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结余、政府采购结余、项目经费结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其他结余资金。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会越来越大,处理方法会越来越复杂,比如何种资金需要结转、何种资金不需要结转等。笔者试就目前两种处理方法做一浅显分析。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75-75,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