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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四要四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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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执法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就是行政执法必须以客观存在的、经调查属实、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为依据,不能以主观的想像、推测或怀疑的所谓“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在查清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以国家法律为标准.对违法案件作出正确处理。事实是前提、基础和根据,法律是标准、尺度.只有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处理案件。
作者 曹立新
出处 《中国计量》 2007年第5期22-22,共1页 China Metr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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