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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视察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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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初,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委员视察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2006年12月全国政协召开的视察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强调委员视察要切实发挥“咨询建言、反映民意、民主监督”的作用,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确定为委员视察工作的功能之一,是新世纪新阶段改进和创新委员视察工作的重要举措。结合学习《意见》体会,就切实发挥全国政协委员视察的民主监督作用谈几点思考。
作者 李红梅
出处 《中国政协》 2007年第4期18-2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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