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落后地区民间借贷利率与银行贷款利率的差异分析——以河池市为视角 被引量:7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民间借贷利率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差异 (一)利率形成机制不同。金融机构贷款定价依据是银行的经营成本、目标利润率、客户贡献率、风险溢价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资金价格。河池辖内工、农、中、建行贷款审批权全部集中在二级分行或区分行,县、区以下网点只有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权,贷款利率定价权集中在总行和分行,所有贷款利率不对县支行授权。而民间借贷利率则往往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实际情况在银行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提高或下降,正规的民间借贷利率能够较好地反映出资金的实际价格。
作者 揭艳明
出处 《广西金融研究》 2007年第5期65-66,共2页 JOurnal of Guangxi Financial Research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68

引证文献7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