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安徽:公众有权要求审查政府部门的“问题文件”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据《人民日报》4月17日载,2007年实施的《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规定,公众有权要求对政府部门的“问题文件”进行审查。该办法规定,公民申请后,备案监督机关的法制机构在30天内必须对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的结果告知申请人。自该办法实施以来,在各地报送备案审查的22件文件中有3件审查出问题。
出处 《人民政坛》 2007年第5期5-5,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