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试论土地在农业生产资料公有制中的地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党的十二大对三中全会以来农村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各种联产计酬责任制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且明确指出:必须长期坚持下去。这对于安定那种怕责任制搞不长的思想尤如一颗定心丸。当前农村正出现一个进一步总结、完善责任制的新局面。人们已经清楚地看到:联产计酬责任制对生产力的促进是死可非议的事实。但是,联产计酬责任制实行后,耕畜划到了户,许多生产工具折价归了户,各家各户可以一户或几户联合购买一些农机具,生产资金自筹或者以承包户名义得到农贷,特别是土地也“联”到了户(社员叫“分到了户”)。这样看来,生产资料公有制几乎变成个人所有制了。难怪有的人说:公有制现在好比秋后蚕茧——只剩一个空壳了。这个重大的问题何等尖锐地提了出来!迫使人们去认真思索。本来有许多文章已经一般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只要坚持土地的公有制,就不要担心所有制的改变。但是尽管这样,提出同题的人们还是疑虑未解,担心尚存。这就需要我们作进一步的思索:为什么土地在所有制问题上有如此地位?这是本文试图完成的任务。
作者 邓友平
出处 《社会科学(甘肃)》 1983年第2期32-34,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