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改革以来,我国黄土高原地区这块古老的大地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农村经济体制领域的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农村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改革前的单一的“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转变为“一主多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的农村所有制结构。实践证明,这种新的农村所有制格局,在一定程度上有力地配合和策应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对促进农村生产力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使用起到了良好地推动作用,因而它同现阶段我国黄土高原地区农村生产力状况是基本相适应的。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1991年第3期32-39,共8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国社科基金资助课题<黄土高原贫困地区农村所有制研究>的子课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