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欧、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与“出口限制安排”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出口限制安排”属于被《GATT》和《保障措施协议》明确禁止的“灰色区域”。2005年6月19日中国制订了《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并于2005年9月22日制订了《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取代了《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这两个《办法》是中美、中欧2005年纺织品贸易摩擦谈判的产物,其中主要规定了怎样对这两个国家和地区实行纺织品出口限制。此种“出口限制安排”是对《保障措施协议》基本条款的背离,但其是否属于《协议》第11条第1款(c)项所允许的例外情形,则要视双方协议的达成是否符合《加入工作组报告》第242段所确定的程序规则,本文对其进行了深入探讨。
作者 吴伟兴 盖蕾
出处 《江苏商论》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79-81,共3页 Jiangsu Commercial Forum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4

  • 1Kosteeki,M. (1987)"Export Restraint Arrangements and Trade Liberalization",The World Economy 10.
  • 2Laird,S.and Yeats,A. (1988)"Quantitative Methods for Trade Barrier Analysis".Washington,DC: The World Bank.
  • 3Laird,S.and Yeats,A. (1990)"Quantitative Methods for Trade Barrier Analysis".London: Macmillan.
  • 4Hanilton,C. (1989)"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ransient 'New' Protectionism", Weltwirtschaftliches Archiv,125.

共引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