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货膨胀目标制作为一种货币政策框架,正在受到世界各国中央银行的“青睐”,在新西兰于1990年率先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之后,已有越来越多的工业化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纷纷采取了这一制度,包括智利、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巴西、捷克、芬兰、以色列、波兰、南非、西班牙、瑞典、韩国和泰国等22个国家。在通货膨胀目标制在一些国家取得了成功经验之后,同时我国现行的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在可控性、可策性和相关性等方面均出现了明显的问题,有很多学者认为我国也应该采取通货膨胀目标制,如Mishkin(1999)、周骏(2000)、徐涛(2001)等。然而,结合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以及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并不适宜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在前不久德国法兰克福举行的“第四届欧洲中央银行会议”上,有关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通货膨胀目标制”问题引起与会各国中央银行行长的激烈讨论。当时,作为此次会议重要与会者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明确阐明了“中国目前不宜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观点。周小川行长在出席2006年12月11日的“2007年度财经年会”时,再次重申了这一立场。
出处
《经济论坛》
2007年第8期39-41,共3页
Economic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