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3年粮食价格上调之后,政府紧急出台了稻谷最低收购价的政策。到2005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又发布了《关于印发2005年早稻最低收购价格执行预案的通知》。2006年,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再次发出通知,公布了2006年稻谷和小麦的最低价格为白小麦72元/百斤;红小麦、混麦69元/百斤,早、中、晚和米粳稻的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百斤70元、72和75元。2006年5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重申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预案,并限定在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六省施行。
出处
《经济论坛》
2007年第8期126-127,共2页
Economic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