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补偿性工资差别假说,对影响城镇地区已婚妇女就业选择的决定因素进行了分析。计量结果表明,城镇地区已婚妇女的就业决策不仅取决于其保留工资率和市场工资率的相对大小,还受由就业类型本身所具的工作特性所引起的就业机会成本大小的影响;补偿性工资差别假说在非公有制部门中有较好的拟合性,对公有制部门则缺乏解释力。计量结果还发现,已婚妇女的择业行为与其配偶的收入和就业类型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17-25,共9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研究>(项目批准号:06JZD001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