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起草地方性法规应顾全大局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某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小组审议一项地方性法规草案时,发现该法规草案带有保护部门利益、扩大部门权力的问题。于是,建议法规起草部门拿回去修改,下次常委会再审。但是,第二次常委会上该法规草案没有提交上来。为什么?原来由于部门利益,两个部门就法规中某行业该由谁管的问题发生了争执。后来,经多次协调,多次修改,该法规草案修改稿在提交下一次常委会审议后获得通过。
作者 韦康学
出处 《人大论坛》 2007年第5期23-2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