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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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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制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逻辑起点和制度基础,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目标的实现,归根到底在于以法律制度为基础和保障。构建和谐法制的重点在于立法权的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学化,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广大公务员法治理念的增强和制度设计的合理。
作者 孟大川
出处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25-27,共3页 Chinese Cadres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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