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企业所得税法,胡锦涛主席签暑第6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布意味着目前内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资企业适用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要合二为一。合并后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由于内资企业法定税率由33%降低了8个百分点,且扩大了税前扣除标准,缩小了税基,企业的实际税负明显低于25%的名义税率。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14-15,共2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