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要加强“村官”培训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干部由有选举权的村民选举产生。“海选”产生的村干部,大多属于群众基础好,有带领群众致富的愿望,能为农民实实在在办事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但是,在一些地方,也有部分村干部文化基础差,对国家法律法规、农村政策缺乏了解。这样的村干部上任之后,往往会凭着自己的喜好做事,甚至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不知,
作者 沈玉林
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45-4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