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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将落实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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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2007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免收登记费,对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产品,一律免于工商登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费。
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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