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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 虎! 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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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27日,一批没在报关单上写商标品牌的手电筒被黄埔海关盯上。4月5日,经权利人——广州市电筒工业公司现场确认,这10万多支出口手电筒是假冒的“虎头”牌电筒。黄埔海关查获的这宗案件是近年来海关系统查获的最大宗侵犯“虎头”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
出处 《中国海关》 2007年第5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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