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解剖学定义的颅底是脑颅的一部分,其与颅盖的分界线大致为:自枕外隆凸沿上项线至乳突根部,向前经外耳门上缘、颞骨颧突根部,并横越蝶骨大翼颞面,循眶上缘向内至中线。颅底的内面分颅前窝、颅中窝和颅后窝三部。按此定义,颅底病变应是颅底骨本身及其附着结构的病变。但实际上,现在的“颅底”概念已经超越了上述范围,颅底病变涵盖了所有源自颅底、颅底上下面和脑底面的病变,包括肿瘤、创伤、血管病、畸形和感染等。采用外科手段来处理这些病变便是颅底外科。
出处
《中华神经外科杂志》
CSCD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241-242,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Neurosurg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