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哲学的伦理—经济生态研究的基本课题是:寻找“冲动的合理体系”的形而上学基础,即它的基本概念。伦理—经济精神、伦理—经济意志、伦理—经济冲动、伦理—经济“冲动的合理体系”,就是伦理—经济“冲动的合理体系”的第一个概念基础。冲动追求满足“,幸福”就是作为“冲动的合理体系”或“一切冲动的体系”的“满足的总和”。“幸福”具有双重的法哲学本质:对冲动的自然力的驾驭;冲动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以幸福作为“冲动的合理体系”的具有整体性和终极性的价值目标,有助于摆脱伦理—经济关系中的目的论困境和价值论悖论,实现伦理冲动与经济冲动“预设的和谐”。
出处
《理论与现代化》
2007年第3期22-29,共8页
Theory and Modernization
基金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课题
东南大学"985"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