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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最严厉环保令实施电子产品须标明有毒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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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3月1日起,所有进入国内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必须采取加贴环保标志或注明产品成分的方式,明示产品中所含有害物质的名称、含量、使用期限及可回收信息等。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产品,加贴绿色“e”标志;内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产品,加贴橙色警示标志。
出处 《电镀与涂饰》 CAS CSCD 2007年第5期63-63,共1页 Electroplating & Finis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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