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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强制公开超标排污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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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环保总局4月25日宣布,《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将从2008年5月1曰起正式施行。《办法》将强制环保部门和污染企业向全社会公开重要环境信息,为公众参与污染减排工作提供平台。
出处 《化工进展》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714-714,共1页 Chemical Industry and Engineering Prog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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