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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律令》所反映的汉代告诉制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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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告诉是行为人主动揭发他人或自身罪行的行为。汉代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告诉制度。汉代的告诉制度可分为告发和自告。告发是主动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告诉行为;汉代法律对告发主体的身份、年龄、告发的时间均作了一些限制规定;有亲属关系、邻里关系、职务上牵连关系人之间有告发的义务;同时禁止匿名告发。主动告发他人犯罪的予以一定的奖励,错告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诬告和告不审。自告是犯罪行为人主动投案并坦陈自我罪行的行为;根据汉律规定,有罪而先自告者可获得一定的减免处罚。
作者 程政举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7年第3期98-105,共8页 Journal of The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7

  • 1.《汉书·百官公卿表》[M].,..
  • 2《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第101简,载张家山247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
  • 3《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第146简,载张家山247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
  • 4《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第133简,载张家山247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
  • 5《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第35—36简,载张家山247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
  • 6《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第134简,载张家山247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
  • 7《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第68—72简,载张家山247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
  • 8《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第201简,载张家山247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
  • 9《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第305—306简,载张家山247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
  • 10《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第260简,载张家山247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

共引文献306

同被引文献47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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